从生理学角度看赌博
弗洛伊德认为:赌博是生殖前期性力和攻击本能的发泄所选择的一种无意识的取代形式,是罪恶感寻求自我惩罚的方式,是由内心冲突的反复扮演,但不是冲突的解决,是强迫性手淫愿望的转换等。与上述精神分析学派理论相反,行为主义理论学者则根据巴甫洛夫的条件反射理论和动物实验,认为赌博和人类其它活动一样,是一种习得的行为,对赌博活动的耳濡目染是参加赌博的契机。赌博活动中的强化,是一种间歇性强化,而这种强化是行为强化的最有力手段。由此可以理解为什么世界上会有如此多的人沉溺于赌博而不易戒除。 从心理学角度和我们的临床经验来分析,在所有的赌博者中有一部分完全符合西方"病理性赌博"的诊断标准,属于冲动控制障碍之一。国内目前没有相应的诊断名称,也缺乏这方面的系统研究。在娱乐活动极少的社会环境中,赌博是一个可以理解的现象,但是在赌博变得越来越普遍的时候,肯定有一部分人出现病理性赌博。它与偷窃癖、纵火癖等在一个精神疾病的诊断群中。病理性赌博者平时充满对赌博的向往和冲动,放弃正当的文娱活动,更谈不上顾及家庭。对父母、配偶、儿女漠不关心,因而引起亲属抱怨、家庭不和。有时病理性赌博者也可发生与戒烟、戒酒类似的"戒断反应"。如一段时间停止赌博,会出现紧张、困倦、乏力、失眠、食欲不振等不适。如果企图戒赌,其情绪将变得悲伤、低落。与药物依赖者常用的剂量越来越大的情况类似,病理性赌博者为了达到以前同样的心理冲动,即为了使冲动的心理状态持久,赌注下的会越来越大,在输钱后,有时说谎,不承认赌博所带来的重大财产损失;为了找赌钱,有可能偷窃。这些人性格一般偏离正常,其特点为精力充沛,他们不赌博时可能是工作狂。西方学者认为:女性赌博经常是减轻抑郁和改善不良心情的方法。一般病理性赌博不会出现自杀行为,但由赌博造成的经济困难加上家庭关系的淡化,可促使其走向自杀。 病理性赌博者经常在几年正常范围的赌博后出现,有时是连续性的,有时是片断性的。在西方国家,对病理性赌博的治疗有赌博者匿名会,它是一个秘密的组织,也在一个秘密的地方。赌博者以自愿匿名的形式参加,大度宽容的治疗人员给以有关的讲解指导,充分尊重人格,没有压力与批判,参加者自由讨论,使他们之间相互支持和鼓励,以达到戒赌的目的。这样的措施在国内是否有效可行,还有待研究和讨论。由于经济条件的提高与文艺生活的缺乏,赌博在我国尤其是农村越来越普遍。其中有少数人出现某种精神障碍。我们认为病理性赌博者算是高危自杀人群。国内的社会学、医学等专家应该充分重视这种疾病,周围的人也应该给病理性赌博者更多的理解和帮助。我国要根治戒赌行为,必须综合治理,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既是开展人们喜闻乐见的、大众化的文艺活动,以及心理健康教育。对已经达到病理性赌博的患者,行政处罚等措施一般不会有效,因为常常发现他们与精神障碍,特别是情感性疾病,物质滥用,及自杀相关。在西方,有相当比例的病理性赌博者具有情绪障碍,应通过社会和医学方面的帮助和干预减轻其对家庭的负面影响并降低自杀危险性。